本網鎮江訊:年關將至,鎮江潤州法院加大對涉及農民工工資案件的執行力度,把審理執行民工工資案件作為重中之重。積極開展清理農民工工資活動,在執行工作中做到“三優先三到位”原則,即對涉及民工工資的案件開辟執行綠色通道,貫徹優先辦理、優先執行、優先受償的“三優先”原則,“三到位”即方法到位,措施到位,力度到位,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案件只要有財產可供執行,就及時予以變賣、拍賣;對有支付能力而拒不支付的被執行人,堅決依法采取拘留、罰款等強制措施年關將近,為維護社會穩定。116,該院對鎮江某經濟技術公司既不申報財產又不履行義務,被法院依照民訴法有關規定罰款8萬。

2006-2007年間,鎮江某經濟技術公司在承建項目過程中,先后拖欠了吳某等8人工程外墻施工、油漆工等費用共計17.6萬元。200811月,經過法院判決,鎮江某經濟技術公司分別給付8名原告欠款。168名原告來到法院,對案件申請執行。承辦法官孫國根高度重視這起涉及民工工資糾紛案,當即發出執行令,限公司在一周內向法院申報財產并履行義務。114,該公司在規定的期限內沒有履行義務,承辦法官果斷根據民訴法有關規定下達了罰款通知書,通過多方查詢帳戶依法將案件執行到位,以確保被拖欠工資得到兌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