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18,最高院“五個嚴禁”的規定以及違反“五個嚴禁”的處理辦法公布后,東臺法院立即行動,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貫徹落實規定的精神。

一是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組織全院干警認真學習“五個嚴禁”的內容,領會其精神實質,并積極進行討論。主動向市委、市人大主要領導匯報情況和狠抓落實的打算,切實將嚴格執行“五個嚴禁”規定列入黨組重要議事日程,明確紀檢組長職責,狠抓落實。

二是進一步規范案件審理。堅決杜絕“請托說情之風”,杜絕人情案、關系案和金錢案的存在,嚴禁任何人超越職權,繼續開展整頓審判紀律、整頓審判作風的“雙整頓”活動和創建“廉潔司法示范庭”活動,真正做到嚴格、公正、文明執法。

三是進一步加大監督力度。提醒干警時刻注意人民法官的形象,不得接受案件當事人、代理人的錢物、娛樂、旅游等,嚴格規范法官和律師之間的關系,嚴格委托鑒定管理活動。加強各類媒體的輿論宣傳作用,向社會公開“五個嚴禁”的內容,主動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營造全社會共同監督的良好氛圍。

四是進一步強化懲防體系。對群眾來信來訪反映違反“五個嚴禁”規定的情況,要一一登記在案,并認真調查核實。對于違法違紀行為,一經查實,依紀依法追究紀律責任直至刑事責任;從事審判、執行工作的,一律調離審判、執行崗位,決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