響水法院服務農村改革新年譜新篇
作者:劉志惠 發布時間:2009-01-14 瀏覽次數:571
本網鹽城訊:為更加充分地發揮人民法院審判職能作用,積極策應推進農村改革發展順利發展,響水法院結合審判職能作用和工作實際,積極制定《關于為全縣農村改革發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務的意見》,依法為農村改革提供司法保障。
一、充分發揮審判職能,維護嚴格規范的農村土地管理制度。確保農村改革創新的大力推進和農村制度建設的進一步加強,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綜合發揮刑事、民事、行政審判等全方位審判職能作用,加大對侵占耕地刑事犯罪和違法行為的打擊和制裁力度,維護和支持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確保實現“用途管制、節約利用、嚴格管理”的耕地保護目標。
二、維護土地承包經營權各項權能,保障農民對承包土地的各項法定權利。把《物權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規定的農民對承包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權能落到實處,切實保護和規范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審理好涉及農業投資和種糧補貼發放相關案件,確保農業支持保護制度的落實和完善。
三、以審促建,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文化建設。在充分認識加強農村社會主義道德建設的重要性的基礎上,切實發揮司法裁判對農村社會思想道德和價值取向的引導作用,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念,不斷提高農民思想道德素質,大力倡導健康文明法治的良好風尚。充分考慮風俗習慣中的積極因素。重視善良民俗習慣在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促進新農村和諧穩定中的積極作用。在審理婚姻家庭、繼承、贍養、撫養以及相鄰關系等普通涉農民事糾紛過程中,堅持通過司法手段,倡導崇尚科學、誠信守法、抵制迷信、移風易俗的社會主義道德規范,促進農村形成男女平等、尊老愛幼、家庭和睦、鄰里和諧、勤勞致富、扶貧濟困的社會風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