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陽法院為農村發展“活血化淤”
作者:徐從兵 占軍 發布時間:2008-12-22 瀏覽次數:603
本網宿遷訊:花木銷路不暢,板材價格下跌,企業資金不足,農民融資困難……受當前宏觀經濟形勢影響,沭陽農村經濟發展出現了局部“梗塞”現象,由此而引發了許多涉農經濟糾紛。為主動融入大局、服務大局,沭陽法院迅速開辟“涉農金融案件綠色通道”,今年以來,共審結各類農村借款合同案件2012件,解決爭議標的1.4億元,為農民致富和企業發展“活血化淤”,有力地促進了農村經濟平穩發展。
“花木大王被告啦!”消息不脛而走,當地農民怎么也不會相信,一位資產幾千萬元,居全鄉首富的花木老板竟然欠貸不還,被銀行告上了法庭。然而,沭陽縣新河信用社訴林某的20萬元借貸合同糾紛一案卻是事實。“資金都壓在花木上,眼下花木又銷路不好,銀行貸款到期還不了,我也急啊。”林某在沭陽法院廟頭法庭上一臉愁云。后經了解,林老板有一筆30多萬元的貨款沒有要回,為調解此案,辦案法官及時與山東法院聯系,協調有關部門敦促欠款單位還款,原、被告也幾次攜手赴魯催要。經多方努力,從信用社起訴不到一個月時間,林老板終于在山東拿到了拖欠其長達四年之久的貨款,他連本帶息歸還貨款后,信用社高興地撤了訴,并表示今后在資金上繼續給予林某大力支持。今年以來,沭陽法院審結農村信用社貸款案件710件,涉案金額4200萬元,調撤率高達70%以上。
“要不是徐庭長為我里外協調,我這米廠早就趴下了。”沭陽縣隴集鎮雪花精米廠廠長郭某逢人便夸。郭老板原先辦木材加工廠,今年受經濟形勢影響,他準備轉產辦米廠,就在他的米廠籌備當中,債主圍上門來,有5家木料加工廠起訴要求其償還木材款共計20余萬元,同時請求法院對其米廠資產予以訴訟保全。沭陽法院耿圩法庭庭長徐品受理案件后,采取“放水養魚”的辦法,一方面對郭某米廠的資產予以“活扣”,允許郭某生產經營,但不得擅自轉移、處分,同時多次做當事人調解工作,雙方達成了分期還款的協議;另一方面,徐庭長還四處疏通協調,為郭某積壓的板材尋找銷路,并聯系當地信用社為郭某興辦米廠提供貸款支持。不到一年時間,郭某米廠紅紅火火,法定債務全部清償。今年1-11月,該院共審理涉及農村個私企業民商事案件460件,為花木、板材加工及釀酒等個私老板追回經濟損失1200多萬元。
沭陽縣農村銀源小額貸款公司,是全縣首家成立的農村民間個私金融機構。今年8月,該公司起訴兩件借款合同案件,經沭陽法院民二庭迅速調解結案。“金融是農村發展的脈絡,對依法成立的民間金融機構,我們堅決依法支持和保護,開辟綠色通道,快立、快審、快結,對農村一般民間借貸糾紛,我們采取保護加引導的原則,對其合法孳息予以支持,對非法‘放高炮’的孳息,依法不予支持。”沭陽法院民二庭庭長仲曉祥介紹說,今年以來,該院共審結農村民間借貸糾紛案件1367件,同比增長50%,涉案標的5500萬元,調解率達63%,平均審理天數僅為26.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