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執行人送十字繡表達對法官感激情
作者:王蒙 發布時間:2012-05-14 瀏覽次數:490
以往當事人感謝法院、感謝法官通常都會送上一幅錦旗表示謝意。日前,鎮江潤州法院執行局的孫國根法官則收到一份極為特殊的禮物——一位被執行人母親親手所繡“公正執法 一心為民”十字繡,一針一線中彌漫著對案件處理的滿意,對法官用心辦案的敬佩。
2010年,同為80后的小肅和小甜,兩人結緣于網絡,相識不久便登記結婚,屬于標準的“網戀閃婚”。收入較穩定的小夫妻婚前就相中了一套170萬元的聯排別墅,小甜的母親朱某對購房極為支持,分兩次借給小兩口51萬元用于首付。婚后不久,小兩口經常為生活瑣事發生爭吵,感情逐漸不和。朱某擔心萬一兩人分手,借款收不回來。遂于2011年11月將女兒、女婿告上法庭,要求歸還借款51萬元。
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后,雙方的矛盾陷入白熱化狀態,對如何還款都賭著一口氣。哪怕在執法法官明確告知,房產拍賣將會損失30多萬元的情況下,小甜一方仍在強調,即使虧光了,也要拍賣房子。
執法法官認為,由于目前房產市場的低迷,首先房產的評估價值就少了十幾萬。還有因此而來的相關契稅,經向稅務部門了解,如果拍賣房產的話,一是要繳納首次購房的契稅,二是該房購買不足五年,將按照有關規定繳納6.5%的各種稅費,這些稅費也約有十幾萬元。如果雙方都帶著賭氣的心態來對待案件的執行,就是用金錢來為自己的錯誤行為買單。為此,法官開始了長達三個月近二十次的協調工作,向朱某發送執行風險告知書,明確告知一意孤行拍賣房產的后果。勸導小肅積極籌款,和平解決爭端。最終,雙方不再賭氣,在不拍賣房產的情況下,朱某作出讓步,借款、利息、評估費、公告費等按482000元結算,由小肅分兩次償還,小肅的母親提供擔保。房子產權則屬于小肅個人財產,貸款繼續由小肅償還,小甜不再享有房子的產權,離婚時也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日前,小肅的母親特地送來精心裝裱好的十字繡一幅,表示感謝之情。
[法官釋法]
小夫妻購買別墅時向銀行按揭貸款120萬元,目前尚欠銀行本金117萬元。根據拍賣程序,首次拍賣的保留價為評估價。如果流拍,則第二次拍賣的保留價最多可在上次保留價基礎上降價不超過20%,如果再次流拍,第三次拍賣的保留價最多可在上次保留價基礎上再次降價不超過20%。如果最終拍賣的保留價低于銀行貸款本息,則為無益拍賣,法院將終止拍賣。
本案中,執行標的50多萬元,數目并不小,如果雙方一定要賭氣拍賣房產的話,在目前低迷的市場現狀下損失都很大。兩名被執行人如果沒有一次性償還較大金額借款的能力,從工資中扣除一定金額進行執行的話,執行周期較長,對申請人的晚年生活不利。所以法院根據雙方實際情況,盡最大的可能化解雙方怨氣,減少雙方損失,尋找利益平衡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