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近年來,暴力索賠、職業醫鬧作為醫療糾紛的極端方式,已嚴重困擾著各個醫院。豐縣法院針對醫患糾紛案件增多,審理難度較大的特點,積極探討,采取四項措施正確解決醫患糾紛,緩解醫患矛盾,促進醫患關系的和諧。

一、推行庭前解惑制度。針對醫療行為專業性強,患者醫療知識較為貧乏,加之醫療行為中對患者的告知制度實施不到位,一但發生醫患糾紛,使患者往往一頭霧水,從而認為一旦出現患方預想不到的結果,即是醫方的過失、錯誤。為此,該院聘請縣知名醫療專家進行相關常見疾病的發病機理、治療措施、預后及正常轉歸進行講述。打消患者的顧慮和不解。

二、聘請醫學專家陪審案件。針對醫患糾紛案件專業性強,醫患雙方普遍缺乏信任,該院積極聘請本縣知名醫學專家擔任人民陪審員的直接參與醫患糾紛案件的審理,訴訟中從醫學角度幫助當事人分清醫療行為中醫療不足、過失、差錯、事故等醫療瑕疵與合理的診療手段之間的界限,使案件的處理建立在科學基礎上,充分保護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三、加強風險意識教育。定期對醫務人員進行職業風險和普法教育。醫療行業屬于風險較高的行業,為此,該院與醫療行政部門聯系,定期對醫護人員進行職業風險教育和普法教育,促使全體醫護人員在日常醫療過程中樹立風險意識,自覺完善對患者的各項診療措施的風險告知及病情告知制度,自覺加強醫患溝通,建立醫患溝通的綠色通道。重分保障患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促使醫務人員嚴格遵守醫療操作規程,降低職業風險,努力改善醫療服務質量,盡可能降低醫患糾紛的發生。

四、推行判后釋疑制度。針對部分案件,通過審理、宣判,當事人仍有疑問和不解的地方。及時邀請專業資深法官和與本案無厲害關系的醫學專家當面解答當事人對相關法理和醫療專業問題的疑惑,重分打消當事人的疑惑,促使當事人自覺服判息訴。

通過以上措施的實行,2008年以來該院受理的21件醫患糾紛案件,16件已調解結案,2件表示服判息訴,收到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