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維揚法院五項措施妥處弱勢群體訴訟案件
作者:戴燕 發布時間:2008-12-11 瀏覽次數:599
本網揚州訊:今年以來,揚州維揚法院采取五項措施,妥善處理涉及弱勢群體的訴訟案件,充分保護其合法權益。
一是將法律指導貫穿于接待咨詢工作中。發揮“窗口”作用,向來訪者宣傳法律知識,告知風險責任,指導正確訴訟,幫助弱勢群體增強法律自我保護意識,警示經營者合法經營,尊重勞動者利益,同時配合普法宣傳活動,以案說法,現場解答,幫助弱勢群體出點子、想辦法,從法律上尋求援助突破口。
二是結合原則性和靈活性進行立案審查。一方面,對法律規定的前置條件,采取靈活做法,用足法律規定,盡可能予以立案,以充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另一方面,對當事人因訴訟能力缺乏而難以調取的證據,主動幫助取證,以切實解決弱勢群體起訴難的問題。
三是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一方面,充分發揮訴前保全功能,及時為弱勢群體采取保全措施;另一方面,充分利用調解功能,耐心細致地做好當事人思想工作,努力化解糾紛,確保其合法權益能得到及時保障。
四是及時減緩免訴訟費用。對確因生活困難而交不起的訴訟費的當事人,主動幫助其填報減、緩、免手續,履行審批程序;采取合并郵寄、直接送達、上門開庭等方式盡力減少費用支出,讓當事人打得起官司,維護法律公正。
五是做好與司法援助對接工作。針對弱勢群體訴訟能力較低特點,及時與法律援助中心聯系,提出給予司法援助的指導意見,簡化司法救助與法律援助的對接程序,確保弱勢群體能及時獲得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