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執行法官辦案真高效,一天內就幫我們農民工拿回了被欠的6萬元工資,太感謝了!”1126日上午,在豐縣人民法院對案件進行回訪時,當事人張某激動地握住該院回訪法官的手說。這是該院推行案件回訪制度以來的一個喜人現象。該院關注民生,實行并堅持案件回訪制度,贏得了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的廣泛好評。

該院的案件回訪制度將群眾就為關心的民生案件、當事人反映強烈的案件、有較大影響的案件、領導機關督辦和領導批辦的案件,以及隨機抽取的案件,作為回訪范圍;回訪內容主要是針對承辦法官在辦案過程中是否存在利用審判權和執行權吃、拿、卡、要等違法違紀行為,是否存在枉法裁判、違法執行、“冷、硬、橫、推”等衙門作風;重點對案件當事人、代理律師、知道案情的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群眾代表進行回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