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常州訊:200810初,常州市新北區春江鎮發生一起嚴重刑事犯罪,周某在陸某開的茶室玩牌時被一伙犯罪分子用自制刀具故意傷害致死,犯罪分子已全部落網。然而,死者家屬與茶室主人陸某因此發生了一系列的糾紛,先是死者家屬將陸某的四張自動麻將桌砸壞,然后又兩次至陸某家門口化紙,在第二次化紙過程中雙方發生爭執,于是,死者家屬干脆在陸某家大門口搭起了一個簡易帳篷,成天與陸某耗上了,雙方矛盾發展到了白熱化程度,如不及時解決,事態將進一步升級,地方組織在多次調解無果的情況下,特邀法院法治指導員提供法律幫助。20081017,新北法院兩名法治指導員赴春江鎮詳細了解糾紛情況,聽取案情處理經過通報,參加了由鎮政法委召集的鎮綜治辦、派出所、村委具體處理糾紛人員以及糾紛當事人委派的代表會議,會上由參會人員對法律規定及法律適用等方面提出疑問,法治指導員逐一予以回答。首先,法治指導員針對該起事件的性質和法律后果從刑事法律方面給予詳細點評;其次,針對陸某在本案中的法律地位以及是否應承擔民事法律責任等進行法律釋明,并詳細列舉了三個看似相同但處理結果截然不同的案例供參考。通過法治指導員的點評,與會人員尋找到了解決糾紛的切入點和突破口,不到兩天,在春江鎮綜治辦、派出所、村委等組織的共同努力下,死者家屬與陸某終于達成和解,有效防止了矛盾的升級,維護了地方社會穩定。

自今年5月法院法治指導員制度建立以來,像以上由法治指導員主動參與地方重大糾紛的法律輔導工作并最終促使糾紛快速解決在基層的例子已有多起,法治指導員工作實績得到充分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