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116,新沂法院邀請市綜治辦、檢察院、司法局、宣傳部、青團、婦聯、教育局以及該市城區幾所中學等十幾家單位的有關人員,對七名未成年緩刑人員進行幫教座談。七名少年犯的家長及親屬也參加了座談。

王某等七名未成年人因法制觀念淡薄,對被害人徐某某實施搶劫犯罪。由于七被告犯罪時均未滿十八周歲,實施犯罪有一定的偶然性,庭審中認罪、悔罪,該院綜合案件事實、性質、危害后果及各被告人的量刑情節,于20081022以搶劫罪分別判處七被告人拘役二到五個月,并宣告緩刑。宣判后,該院積極協調未成年緩刑犯所在街道、社區、派出所以及學校,落實具體幫教措施。在充分準備的基礎上,決定召開此次座談會。

會上,該院刑庭庭長向參會人員介紹王某等七名緩刑人員的案件情況,參加會議的相關街道、社區、派出所、學校的領導和工作人員以及緩刑人員的父母分別就緩刑人員就業、學習、生活、接受監督考察等情況作了介紹。該院分管刑事審判工作的副院長作了總結講話,他要求法院在審判時應認真審查緩刑適用條件,作好判后回訪工作。公安機關要依法對緩刑人員進行監督考察,針對緩刑人員的具體情況及時提出撤銷緩刑、假釋和收監執行建議。社區綜治部門要發揮職能,加強對緩刑人員進行法制、文化教育和技能輔導,為緩刑人員提供學習、生活和就業上的幫助。學校要加強對在校讀書緩刑人員的關懷和幫助,注重與緩刑人員家庭密切聯系和溝通其學習、心理、思想動向等情況。尤其是未成年緩刑人員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當掌握正確、有效的教育方法,營造良好的家庭氛圍,指導子女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法制觀,積極配合學校、社區參與各項德育活動,提高子女重返社會的信心。通過法院、派出所、社區綜治部門、學校以及家庭五個幫教主體全程參與幫教工作,各司其職、協同配合,努力使未成年緩刑人員順利回歸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