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睢寧法院立足審判工作實際,著力做好訴前調解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據《徐州審判管理工作通報》20081-10月全市基層法院審判業績綜合評估通報分析:睢寧法院的調解和撤訴率高達83.06%,繼續處在全市法院系統領跑之列。

睢寧法院在充分發揮“人民調解中心窗口”的同時,加大訴調對接力度,本著“處理一個案子、解決一個問題、化解一個矛盾、恢復一份感情”為目的,在實際工作中,對于到法院咨詢起訴或是提起訴訟的有關婚姻家庭、贍養老人以及鄰里糾紛等方面案件的當事人,睢寧法院工作人員并不是簡單的告知起訴應注意的事項后就立案了事,而是積極耐心地開展訴前調解工作。耐心地傾聽當事人的陳述,了解案件的基本情況以及當事人的想法和要求;及時與另一方當事人取得聯系,全面了解案件的事實經過;對于案情較為簡單的案件,在征得當事人同意的前提下,采取“心理緩和法”、“遠近疏導法”、“朋友交心法”、“情理教育法”、“換位思考法”、“舉例對比法”等多種方法開展調解工作,努力將矛盾化解在法庭之外。有時當事人一時沒有相通,拒絕法官的調解,堅持要采取訴訟的手段,承辦法官也沒有放棄調解工作,堅持將調解工作貫穿整個辦案過程的始終,只要當事人愿意,法院都能夠主動為雙方當事人的調解提供有力的幫助。

睢寧法院的訴前調解工作不僅帶來了該院審判質效的提升,而且也為當地轄區的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受到老百姓的好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