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新沂法院積極探索執行工作的新路子,不斷改變工作的方式和方法,巧用司法建議成功執結了一批受行政干預的案件,取得了較好的辦案效果和社會效果。

行政干預案件是執行工作中的一大“死結”,使得一批類似案件也不得不中止執行。針對這一現象,該院通過多年的摸索,對行政干預案件充分運用司法建議的方式,承辦人員向執行合議庭進行匯報,由合議庭根據案件的性質決定司法建議的內容和發放范圍,司法建議的內容也一并納入執行卷宗存檔。

這一舉措對被執行人形成一種巨大的壓力,迫使被執行人在顧及自己聲譽和影響的時候不得不考慮履行自己所應承擔的義務;另外司法建議也起到了法律宣傳的作用,取得了有關領導的理解和支持,反過來再由他們教育和督促被執行人履行法律義務。

截至日前,該院今年向有關單位發出司法建議35條,通過司法建議方式順利執結1起涉及副處級干部、4起涉及鄉鎮人民政府和行政部門等為被執行人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