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今年以來,新沂法院民庭案件速裁組受理案件1201件,審結1136件,結案率94.6%,當庭宣判率100%,平均結案天數16天,其中當日立案,當日開庭,當日審理,當日發放裁判文書的占512件。案件速裁,提高了審判效率,節約了訴訟成本,減少了當事人訴累,為當事人開通了“訴訟高速路”。

該院出臺了《民商事案件速裁規則》,在民庭成立速裁組,實行當天立案當天調解,規定對簡易的民商事案件當天調解不成的,應在二十日內審結。

速裁組的受案范圍主要是:當事人雙方到庭請求即時解決的簡單案件;案件事實清楚,爭議不大的債務、離婚、財產分割、贍養、撫養等民商事案件。這是對案件進行繁簡分流,簡易案件簡易審理的有效舉措,改變了過去不論是復雜、簡易的案件都要經過立案、轉辦、舉證、開庭、裁判等各個環節,才能結案的現象。該院采取八種方式簡化訴訟程序,即傳喚簡化、有效利用答辯期、省略庭前準備程序、庭審簡化、以一次開庭審結和當庭宣判為原則、簡化裁判文書、審理期限縮短、下放審判權簡化審批環節。

“速裁組”還以流動、靈活的辦案方式實行上門服務,對當地簡易糾紛實行就地立案、就地審理、當場調解、當庭宣判。對已納入速裁的案件,審理中發現不具有速裁情形的,經庭長和分管院長審批同意后移送非速裁法官辦理。

同時要求將調解貫穿速裁程序始終,廣泛推行庭外和解和庭前調解以及委托調解和協助調解制度,真正做到及時化解矛盾,促進社會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