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要讓社會矛盾調處中心調處的糾紛有法可依,讓當事人心服口服,人民法院必須加強訴調對接,幫助指導,建立一套完整的機制,讓老百姓既感受到黨的關懷,又感受司法公正的溫暖。南通中院黨組本著這一指導思想和原則,動員全市法院干警參與訴調對接,開辟綠色通道。

指導社會調解是法院開展訴調對接的一項義不容辭的的責任。社會調解并不是解決糾紛的強制程序,要使人民群眾自愿地將糾紛通過社會調解途徑解決,必須要充分顯現社會調解的優越性,假如社會調解經常性地出現不合法、不自愿的情形,或者調解結果與司法裁決結果偏差過大,就會損害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動搖社會調解協議的效力,進而影響社會調解在人民群眾中的信任度。因此全面指導社會調解一直是“訴調對接”的重要內容,南通法院先后選派了127名資深法官擔任各級社會調解組織的調解指導員,通過定期舉辦調解員業務培訓班、業務解答會、設立調解員輪訓基地、接受調解員口頭法律咨詢、邀請調解員旁聽庭審和陪審、免費贈閱法律業務資料、對社會調解協議的質量評查等多種形式,為社會調解組織提供法律業務指導,幫助規范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努力提高社會調解組織的工作能力。

為當事人建立維權綠色通道,這是南通法院訴調對接的又一重要內容。針對社會調解組織調解未成功、當事人要求起訴的糾紛,法院就地立案,接受當事人口頭起訴或者為當事人代書起訴狀,當事人要求提供司法救助的,一律先行緩交,使糾紛能夠及時轉入訴訟程序,在人民法院設在社會調解組織的開庭場所就地開庭、就地調解,及時平息當事人之間的紛爭。還開設了假日法庭、巡回審判、夜間法庭、港口審判,為上班的工人、農忙時節的農民、出海作業的漁民等提供實實在在的司法服務。

南通如東法院蔣明華院長談到訴調對接時喜形于色:該院結合本地實際,全面開通咨詢熱線,提供法律咨詢服務,及時調整法院大調解指導員,選派業務能力強、經驗豐富的法官擔任各鎮調處中心的指導員,負責對大調解工作的業務指導。為確保聯絡暢通,法院及時編制各鎮調處中心人員和法院大調解指導員名單、聯系方式等聯絡名冊。與司法局、調處中心、工會等部門建立聯席會議、例會制度,及時通報信息,加強聯系溝通。為規范高效便捷地處理港區內的相關糾紛,設立洋口港區、洋口國家中心漁港巡回審判法庭,定期開展巡回審判活動,每月不少于兩次。在巡回審理、就地開庭的同時,還積極主動接受港口開發相關部門、轄區黨委、政府就港口開發所涉及到的相關法律問題咨詢和研討,并開展有針對性的法制宣傳活動,不斷擴大訴調對接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維護港區的和諧穩定,保障港區各項工作的順利。

為了做好訴調對接,南通法院加強了對人民調解員的法律知識培訓,向民調員發放《指導民調聯系卡》,通過開設觀摩庭,邀請轄區內的人民調解員旁聽案件,同時吸收民調員作為人民陪審員參加具體案件的審理,讓他們在實踐中學習,選擇典型案件,尤其是涉及人民調解協議的民事案件,到案發地開庭審理,邀請人民調解員與群眾一起進行旁聽。在審理涉及到人民調解協議的民事案件中發現的問題,及時以司法建議的形式反饋、告知司法行政機關或人民調解委員會,需要糾正的提出糾正意見。還在庭前做好勸導工作、庭中做好調解工作、庭后做好疏導工作,使有調解可能的案件條件更成熟、無調解可能的案件創造條件尋機調解,確實不能調解的案件也為 “息訴服判”做好準備工作。建立了邀請民調人員、工會、婦聯和有關專業技術人員協助調解的制度,努力提高調解員的協助調解參與率,使司法資源和社會資源得到整合,達到合力化解訴訟矛盾糾紛的效果。全市法院全面實行了案件“繁簡分流”,設立了案件速裁和專門調解機構,貫徹“簡案著重調解,繁案精細審判”、訴訟調解貫穿訴訟全過程的工作思路,有效解決了訴訟調解與社會大調解的矛盾。

在南通開發區法院,院長陸沈東給我們講述了一起訴調對接的“跳樓離婚案”。男方李某與妻子張某長期分居,缺乏共同語言,感情上產生分歧,性格差異逐漸顯現,雙方幾乎兩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夫妻感情瀕臨邊緣。在一次大吵后,李某情緒一激動,從自家住的二樓往下跳,結果造成嚴重骨折。2007911,李某向法院起訴,要求與妻子離婚。承辦法官接到案件后,意識到此案如果處理不好,有可能造成新的悲劇。即向院領導匯報,負責民事審判工作的陳炎副院長考慮到此案要妥善處理,與區大調解中心及當事人所在村委會聯系,請他們一起做工作。考慮到李某腿腳不方便,承辦人員就與調解中心的同志主動上門做調解工作。開始妻子張某不同意離婚,而李某離婚的態度很堅決,經過調解后,妻子不同意離婚的念頭有所松動,但希望多分割一些夫妻共同財產,經過10余次的協商調解,雙方終于達成一致意向,最后在區大調解中心的主持下,雙方簽訂了調解協議。承辦法官又及時趁熱打鐵,對區大調解中心的協議進行了確認,制作了調解書,在法院的調解室里,李某和妻子心平氣和地簽收了調解書。一起矛盾易激化的案件,在法官和調解中心工作人員及村委會的共同努力下,圓滿結案。

2003年以來,南通全市各級社會調解組織共受理162768起糾紛,調處成功158283起,調處成功率達到97.2%,社會調解協議鮮有被司法程序宣告無效或撤銷的。200611月,來自最高人民法院、中國人民大學、復旦大學、南京師范大學等高校以及北京、上海、江蘇、四川、山東、陜西、福建、吉林等地法院的70余名知名專家學者、法官,圍繞南通法院的“訴調對接”共同研討,使南通法院的訴調對接邁向了新的臺階,成為全國注目的一個亮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