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揚州訊:今年來,寶應法院克服“案多人少”矛盾,努力發揮刑事審判職能作用,立足四個強化,積極參與開展社區矯正工作,有效預防和抑制了重新犯罪,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一是強化組織領導。為使參與社區矯正工作有序深入開展,該院制定了《關于參與社區矯正工作實施意見》,出臺了積極推行社區矯正工作的措施和計劃,設立參與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小組,指定專人負責,充分利用現有審判資源,展開社區矯正活動,通過定期回訪考察,組織召開矯正對象座談會,積極指導和配合社區矯正組織對矯正對象進行法制教育。

二是強化適用標準。對犯罪分子能否適用非監禁刑、成為社區矯正對象,該院嚴格管理,把好三關:立足考察把好源頭關。對那些可能適用非監禁刑的被告人,在作出裁判前,以書面征求意見函、實地調查等方式了解判決對象的一貫表現,征詢有關社區矯正組織的意見,考察其是否具有幫教條件;逐級審批把好程序關。對照非監禁刑的法律適用標準,適用對象嚴格控制在罪行輕微、主觀惡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弱病殘犯以及罪行較輕的,且具有悔罪表現,適用非監禁刑不致再危害社會等犯罪分子之列,并由承辦人填寫審批表,說明適用理由,報庭長、分管院長審批,逐級審查監督;簽訂協議把好落實關。通過考察,對經審批擬定判處監外執行的犯罪對象,該院要求被告人在開庭審判前先與自己的家庭、社區建立幫教關系,簽訂幫教協議,作出接受幫教保證的承諾。對未成年被告人,還要求其監護人作出承諾,切實履行監護職責,實現雙重保險。

三是強化悔罪教育。該院在審理刑事案件過程中,注重延伸庭審教育工作,在判決宣告后進行判后釋疑,向被告人作出法律如何規定、法庭為何定罪量刑的相關解釋,并將判決依據的法律條文逐條逐項附印在法律文書上,敦促其認罪服法,真誠悔過,為其回歸社會接受社區矯正打好基礎。

四是強化程序銜接。該院加強與公安、檢察司法等部門的聯系和配合,對判決后將成為社區矯正對象的被告人,要求其簽署“接受矯正保證書”,以書面形式責令其自判決生效之日起七日內,攜帶判決書到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司法所報到登記。同時,將生效的判決書及其執行通知書、起訴書副本、“接受矯正保證書”一并送達社區矯正機構和公安機關。該院日常與社區矯正機構保持密切聯系,對那些不接受社區矯正情節嚴重的對象,依照法律規定和法定程序,堅決依法撤銷、收監執行,絕不遷就姑息,以維護社會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