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宿遷訊:受理案件同比增51%,居全省第二;審結案件同比增60%,居全省第一。今年以來,江蘇省宿遷中院民一庭的法官們工作一直處于超負荷狀態,盡管采取了一些積極措施,目前仍有300余件二審案件積壓。為進一步緩解審判壓力,該院自1020,對全院審判資源重新優化配置,要求有關業務部門和綜合部門在分管院長的領導下,對部分民事二審案件分流審理,共同為民一庭“減負”。

宿遷中院民事案件占全部審理案件一半以上,民事案件的審理直接影響到全院案件的質效指標。為保持各類案件均衡審理,更合理地利用審判資源,該院要求審監庭、行政庭、鑒定處和監察室分別成立一個民事二審案件合議庭,在分管民事案件的副院長領導下單獨辦案。維持原判案件由所在部門定案,改判、發回重審或合議庭有重大分歧案件由民一庭審判長聯席會議研究。裁判文書由所在部門負責人簽發,部門負責人本人承辦案件的裁判文書由分管院長簽發。要求參與辦案的部門每月審結案件不少于12件,個人每月結案不少于4件。

此外,該院還分別從刑二庭、人事處抽調了2名法官與民一庭一位副庭長組成合議庭。要求具備審判資質的人事處、宣教處、機關黨委、辦公室等綜合部門6名法官參與開庭,可不具體承辦案件。

“對大量民事二審案件進行合理化分流,充分體現了院黨組決策的科學性。我對圓滿完成今年的審判任務充滿了信心。”該院民一庭庭長徐健華告訴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