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中院出臺《通知》與人大代表實施定向聯絡
作者:顧建兵 發布時間:2008-10-13 瀏覽次數:947
本網南通訊:為了進一步落實新一屆人大代表的知情權和監督權,提高聯絡工作的質量和效果,自覺主動地接受代表的監督,日前,南通中院出臺《關于開展與人大代表定向聯絡工作的通知》,實行院領導及各庭(局)、處、室負責人、副處級干部、審判長與在通的各級人大代表結對開展定向聯絡活動。
《通知》要求,中院各聯絡人應主動、定期聯絡相關代表,在與人大代表的聯絡交往中,要堅持做到主動熱情、耐心細致、密切聯系、融洽關系,要堅持落實首問負責制,要學會與代表交朋友,提高聯絡工作的親和力,使代表感受到法院的真誠,從聯絡中進一步認識和了解法院的工作、所取得的成績,更加關心、支持和理解法院的工作。
《通知》指出,各部門在與人大代表定向聯絡中,要結合各自的工作,創新和開展富有特色的聯絡活動,通過組織代表旁聽案件庭審和聽證、觀摩案件執行、組織代表座談、上門走訪代表等各種行之有效的聯絡溝通,使聯絡的形式更加多樣、聯絡的方式更加豐富、聯絡的氛圍更加濃厚,貼近代表需要、貼近法院實際,更加容易為代表所接受。各部門要注意做好代表聯絡工作臺帳資料的收集整理保存工作。每年年終,中院人大代表聯絡辦公室將按照中院崗位目標管理考核的要求,對人大代表聯絡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考核和評比。聯絡中有什么問題請及時與中院辦公室人大代表聯絡工作辦公室反映。
據不完全統計,2007年以來,該院主動邀請市人大常委會成員、人大代表視察指導工作51人次,旁聽評議案件審理117人次,召開代表座談會13次,向轄區內的全國及省、市人大代表通報工作情況、反饋意見46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