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附民中謀和諧
作者:馬娟 薛娟 發布時間:2008-10-08 瀏覽次數:738
本網徐州訊:在審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時,睢寧縣人民法院充分運用調解職能,不放過任何一個可以調解的環節,將調解貫穿于審理的全過程,收到較好的社會效果。2008年共受理刑事附帶民事案32件,調解結案31件,調解率96.9%。
針對刑事附帶民事案件的特點,該院采取專人辦理的方式,安排一位審判經驗豐富、善做調解工作的審判員辦理刑事附帶民事案件,全力做好調解工作,讓受害人得到最大限度賠償,精神上受到撫慰,減少社會對立。
該院在庭審前承辦人員通過詳細閱卷,了解糾紛的起因、經過、矛盾的焦點和雙方當事人的性格特點,為庭審調解工作找準突破口,做到有的放矢,提高調解的成功率。
該院及時提醒被害人做好對被告人的財產狀況調查工作,掌握其財產線索,為及時采取保全措施,確保判決后能及時執行兌現提供條件。在庭審中講明其行為的危害后果,給被害人及其家庭造成的損失,動之以情,曉之以理,保持一種威懾態勢,促使其產生懺悔之意,積極賠償損失,減輕社會危害后果,取得受害人的諒解,將其作為酌情從輕處罰的一個重要量刑情節予以考慮。
該院積極做好被告人親戚朋友的工作,說服其讓被告人想方設法籌措資金賠償,同時做好受害人一方的思想工作,促使其放棄過高賠償要求,最終保成達成調解協議。不斷改進和完善調解方法,采取自行和解、疏導化解、情法并用、消除隔閡、注重兌現等調解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