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睢寧法院在刑事審判活動中,堅決貫徹罪刑法定和罪刑相適應原則,靈活運用“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嚴把案件事實關、證據關、程序關和適用法律關,今年來所審理的刑事案件質量明顯提高,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起到了積極的作用。為進一步做好下一階段刑事審判,該院組織人員對今年來所審理案件的情況進行梳理,得出如下特點:

一、常規性犯罪案件所占比例居高不下。盜竊案件98件、交通肇事案件83件、故意傷害51件、強奸案件25件、搶劫案件21件,上述五類案件總數為278件,占新收刑事案件的64.35%

二、刑事生效判決被告人被處罰量刑有所變化,更加體現了刑罰的“寬嚴相濟”刑事政策。1-9月份該院判決生效共處罰456人,其中28人判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71人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136人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24人判處拘役,195人判處緩刑,上述生效判決中,244人并處附加刑罰。

三、犯罪主體呈現年輕化趨勢。生效判決中25歲以下罪犯共計172人,占判刑人數的37.72%。其中14-162人,16-1854人,18-25116人。

四、自訴案件調解率較高、成效顯著。1-9月份該院共受理刑事自訴案件28件,結案26件,我們通過調解主體多元化、調解方法多樣化、調解環節多級化等方式,僅有1件案件以判決的形式結案,真正體現了案結事了原則。

五、未成年案件適用刑罰更多的體現人文關懷。該院對未成年人犯罪,除了累犯、慣犯和犯罪情節惡劣處以較重刑罰外,依照法律規定判刑相對較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刑罰人數為41人,占該類人員的7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