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泉山法院注重推動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作者:趙克 沙兵 發布時間:2008-09-16 瀏覽次數:793
本網徐州訊:近年來,徐州泉山區法院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在工作思路上緊緊圍繞區委和區政府的中心工作,堅持“四個注重”,推動經濟社會和法院的自身建設又好又快發展。
一是注重推動發展。當前全區上下牢牢抓住經濟建設這個中心,堅持聚精會神搞建設,一心一意謀發展,泉山區經濟發展迅猛。面對這一新形勢,泉山法院審時度勢,牢固樹立大局意識、政治意識和責任意識,確保審判工作貼近大局、融入大局、服務大局;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切實履行好人民法院的裁判執行權、法律解釋權和司法建議權,推動全區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是注重維護穩定。維護社會政治穩定,是人民法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一項重要任務。因此,泉山法院不斷強化干警的穩定意識,堅持穩定壓倒一切,充分發揮刑事審判職能作用,堅決嚴厲打擊嚴重破壞社會治安和經濟秩序的犯罪活動,特別是危害地方經濟發展的黑惡勢力犯罪,快審快結涉及重點工程建設方面的犯罪案件。在民商事案件審判中,努力化解矛盾糾紛,堅持調解優先原則,在法律的框架內消除一切不穩定因素,為地方經濟發展創造一個和諧、穩定的發展空間。今年1-7月,泉山法院受理的案件數比去年同期上升11.72%,而結案數則上升了23.15%,其中調解結案率就占了63.04%,執行標的到位率也有大幅度提高,從而有效地化解了各類矛盾糾紛。
三是注重服務大局。審判是手段,其目的就是大力推進法治泉山、平安泉山、和諧泉山建設。因此,在審判工作中,泉山法院緊緊圍繞區委中心工作,服務服從于區域經濟發展,不斷提高服務質量,拓寬服務領域,改善服務態度,對重點工程項目、社會事業建設過程中發生的各類經濟、民事和刑事案件,實行立案、審理、執行“一條龍”服務,做到專案專辦,特案特辦,為區委的中心工作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四是注重保障民生。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和人民群眾法治意識的增強,人民群眾對人民法院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和新期待。面對新形勢新任務和新要求,泉山法院竭盡所能、力所能及地采取了一系列便民、利民、護民措施。在審判工作中,泉山法院始終堅持“調判兼顧,調解優先”的原則,用激勵機制鼓勵調解,同時在全區10個街道辦事處全部設立調解室,分別在工會、婦聯和團委系統選聘57名特邀調解員,加強基層調解工作,將社區調解、人民調解和訴訟調解緊密結合起來,最大限度地化解和減少社會矛盾。泉山法院的行政審判工作把關注民生、解決行政爭議、化解官民糾紛、構建和諧社會作為出發點和立足點,堅持自愿、合法、合理、有效的原則,積極探索行政審判協調模式和協調方法,有效地提升了當事人的服判息訴率。今年上半年,泉山法院行政案件的收、結案數分別比去年同期上升了92.98%和95.65%,其中以撤訴方式結案的占76.67%,是去年同期的3.06倍,從而有力地促進了“官民”和諧,收到了明顯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