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近期,徐州鼓樓區法院推出了深化機關效能建設“八項承諾”:

一是做到熱情服務。要熱情對待群眾,真心服務群眾,杜絕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現象。

二是做到首問負責。要嚴格工作責任制,凡屬自身責任范圍內的事,要認真負責辦理。杜絕遇事推諉扯皮,工作拖拉的現象。 

三是做到審判公開。要增強審判工作透明度,凡依法應公開的一律公開,杜絕暗箱操作等現象。

四是做到方便訴訟。要堅持以人為本,落實司法為民措施,方便群眾訴訟,降低訴訟成本,杜絕“三亂”等損害群眾或當事人利益的行為。

五是做到司法救助。要依法保障當事人的訴訟權利,確保困難當事人打得起官事,對困難當事人實行法律援助,杜絕“衙門”作風。

六是做到文明辦案。要尊重當事人權利,遵守司法禮儀,文明辦案,廉潔守紀,杜絕工作簡單、粗暴或以權謀私現。

七是做到限時辦結。要提高辦事效率,嚴格執行辦案期限規定,杜絕任意超期,久拖不結等現象。

八是做到接受監督。要增強監督意識,自覺接受人大、政協、人民群眾、新聞媒體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