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今年以來,江蘇銅山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調解案件全部當庭履行,有效地實現了當事人合法權益的最大化,扭轉了“執行難”的局面,很大程度上緩解了上訴和信訪的壓力。

該院在處理刑事附帶民事案件時,充分考慮到案件執行階段的困難,對刑事附帶民事部分積極開展調解,把民事賠償和當事人的諒解程度作為刑事量刑的參考因素,一旦調解協議達成后,促成被告人當庭履行或勸說被告人的親屬代為承擔。調解后的當庭履行使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得以及時實現,及時解決了矛盾糾紛、縮短了辦案時間、減少了訴訟成本、節約了司法資源、提升了法院的社會公信力。據不完全統計,今年一至八月,刑事附帶民事申請執行案件僅有15件,因及時領取到賠償款,被害人到法院為承辦法官送來的錦旗就有30余面。

該院刑事附帶民事案件加強調解的做法促使多起矛盾重重的案件當事人握手言和,消除了社會不穩定因素,該院至今未有由此產生的涉訴信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