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啟東法院審結一起因熱水器售后安裝不合格,導致業主婚房家具等被水浸泡,造成財產損失的案件。經過法官耐心細致地調解,最終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握手言和。

 

方某在商場購買了某品牌熱水器一臺,準備安裝于新婚婚房中。婚禮辦完后,方某聯系該品牌電器客服人員,要求安裝熱水器。次日,售后服務商黃某派安裝工到方某家中安裝熱水器。當日下午,熱水器安裝完畢。因方某家在農村,自來水一天只供應三次,而安裝工在安裝熱水器管道時不慎松動樓房三層上的另一根預留管上的閥門,導致傍晚時分方某家來水時,水從預留管中流出,溢到二層新裝修的婚房內。婚房內實木地板被水浸泡,吊頂浸水,墻面、家具和衣被被浸濕,一對新婚夫妻只能借住旅館。就損失賠償問題,方某與黃某多次協調均無果。方某無奈,將黃某訴至法院要求賠償。

 

啟東法院法官經過庭審,對賠償主體、責任分擔、財產損失等爭議焦點進行了分析,逐漸縮小雙方當事人的爭議差距,最終達成由黃某賠償方某各項損失12000元的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