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為全面貫徹落實全省審判管理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確保本院上半年審判質效各項目標任務的完成,射陽法院深化審管制度改革,推行管理新模式,落實審判管理各項制度,綜合審判管理取得明顯成效。目前,該院形成了快辦案、辦好案、爭先創優、趕超先進的濃烈氛圍,為上半年審判任務的圓滿完成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一、案件質量評查落實“四查制度”。通過案件自查、督查、評查、互查,提升審判人員案件質量意識。所有案件經承辦人自查、庭長督查后,由審管辦進行定期評查。定期組織職能庭與人民法庭之間進行質量互查。評查、互查結果每月在內網中向全院公開,點到案號,明確到人,限期整改。繼續開展發改案件責任追究,對有責任的發改案件進行專項評查。在全院組織發改案件通報會,有發改責任的通報到個人。

二、審限監督落實“三級管理”制度。明確督辦職責,切實提高辦案效率。將未結案件分為“兩個月未結、三個月未結、六個月未結”三類,分別采取措施,確保均衡結案。兩個月未結案件書面通知承辦人,通報所在庭庭長及分管院長;三個月未結案件分管院長督辦談話,談話記錄作為法官業績考核依據;六個月未結案件列入重點案件列表,建立臺帳,制定方案,采取措施,限期結案。

三、審管調研落實“三項流程”制度。通過“通報??反饋??分析”三項流程,發現薄弱環節,提出解決方法,部署階段工作,從而將審管成果轉化為實實在在的措施。首先通過審判管理通報的形式,及時將質效信息和審判管理要求傳達給各分管院長與庭長;其次建立審管信息反饋制度,要求分管院長、各業務庭庭長及時開展對相關報表的分析,對反映出的問題,及時研究,制定對策措施,向審管辦提交反饋意見;最后召開審判質效分析會,針對各部門審判質效指標中的薄弱環節部署下一階段重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