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容法院:行政首長出庭應訴,人大代表旁聽并評議庭審
作者:艾秀 發布時間:2008-05-21 瀏覽次數:581
行政訴訟一方面要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另一方面要維護和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行政職權,在促進官民和諧方面起著重要作用。但一直以來,經常出現被告行政機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庭、原告“告官不見官”的現象,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行政訴訟的功能效應,也不利于官民和諧。行政首長出庭應訴制度正是針對這一情況提出的。這一制度的貫徹落實,除了促進審判工作有效開展、維護法律的公平正義、推動我國法制化進程外,更有助于行政機關總結經驗教訓、糾正不正確行為、改進工作方法,有助于提高行政首長的法律意識和履政能力,有助于樹立行政機關的良好形象,使行政機關更好地取信于民、服務于民。
近年來,句容法院在推行行政首長出庭應訴制度方面作出了不懈努力。該院行政庭在對行政首長出庭應訴情況和句容市近年來行政首長出庭應訴狀況進行詳細分析和深入剖析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行政首長出庭應訴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強與行政部門的溝通、協調,爭取各行政單位對此項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并在實際工作中以送達開庭傳票時一并發送行政首長出庭通知書。此次句容市公安局作為行政訴訟被告,局長陸金火親自出庭應訴,將對行政首長出庭應訴制度的貫徹落實起到推動作用。
經過近兩個小時的庭審,句容法院依法對該案作出了維持句容市公安局所作出的行政處罰、駁回原告其他訴訟請求的一審判決。庭審結束后,旁聽庭審的人大代表和執法執紀監督員認真對庭審情況進行了評議,認為句容法院對該案的審理程序規范嚴謹、適用法律正確,維護了法律的尊嚴,有效支持并促進了依法行政;代表們還對行政首長出庭應訴制度給予了高度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