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積極完善商事案件調解機制效果好
作者:王春燕 發布時間:2008-05-20 瀏覽次數:871
本網徐州訊:邳州法院積極完善商事案件調解機制,不斷擴大調解的途徑、范圍,全方位、多角度實現訴調對接,使商事案件的調解率穩步上升。
一是將商事案件列入委托人民調解范圍。該院選擇被告在本轄區范圍內的買賣、承攬、借款案件作為委托人民調解案件,委托人民調解委員會在訴前進行調解。
二是暢通庭前調解渠道。在總結前幾年庭前調解的基礎上,嘗試在發送起訴狀副本的同時,向被告發出庭前調解告知書,告只告庭前調解的方式,進一步暢通當事人申請庭前調解的渠道。
三是進一步加強開庭調解的力度。對每一起進入庭審程序的案件,均要求承辦法官在嚴格貫徹“能調則調,當判則判,調判結合,案結事了”方針的基礎上,實現調解結案最大化。
四是及時交流辦案心得,總結推廣成功經驗。平時不僅在庭內以座談、調研等方式交流辦案心得,總結并推廣成功經驗,提高調解水平;還積極利用法官沙龍等交流平臺,借助專題研討、主題論壇等形式,不斷總結商事案件調解工作的成功做法及進一步規范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