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江經濟開發區法院四項舉措落實全省法院維護穩定工會議精神
作者:徐吉梅 發布時間:2008-05-20 瀏覽次數:940
本網鎮江訊:鎮江經濟開發區法院采取“四項措施” ,認真貫徹落實全省法院維護穩定工會議精神,確保社會穩定。
一、認清形勢,強化維穩意識。該院從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戰略高度,充分認識當前社會穩定的嚴峻形勢,在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尤其是奧運會期間,將維護社會穩定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放在各項工作的首位。堅決杜絕麻痹思想、僥幸心理、松懈情緒和與己無關的認識,不斷強化維穩意識,增強做好穩定工作的使命感、責任感。
二、加強領導,嚴格落實責任。院黨組強化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迅速成立以一把手為組長、各分管院長擔任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擔任成員,下設工作小組的奧運期間維穩領導小組辦公室,形成了院長對穩定工作負總責,各分管院長負直接領導責任,其他相關部門負責人負直接責任的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維護穩定體系。
三、積極應對,認真排查隱患。該院牢固樹立“排查一個隱患,增加一份安寧”的思想,全面、及時疏理和排查不穩定因素與各種隱患,對所有在辦案件和近期已經審結的案件,不留死角地逐一排查、梳理,突出工作重點,將可能引發不穩定因素案件,逐一登記。對排查出來的問題認真分析原因,切實掌握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并制定詳細周密的解決方案,落實一案一策的穩控措施,做深、做細、做實矛盾化解與預防工作,從源頭上防止重大涉訴信訪事件的發生,努力把各種矛盾糾紛解決在萌芽狀態,把有進京赴寧上訪苗頭的人員聞穩控在原籍。
四、整合資源,形成維穩合力。圍繞“案結事了”工作目標,努力在訴訟調解和訴調對接上下工夫,積極整合政治、經濟、社會、法律等各方資源,形成化解社會矛盾的合力,維護社會穩定。加強與公安、檢察、信訪、勞動保障等部門的聯系與溝通,及時互通信息。并緊緊依靠黨工委領導、人大工委關心、管委會支持以及社會各界幫助,全力穩控涉訴信訪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