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豐縣法院刑庭對刑附民案件不但重視調解率,更重視賠償?shù)轿宦省XS縣法院刑庭從和諧社會大局出發(fā),不斷加大對刑附民案件的調解力度,總結了“四心”調解法,即堅持公心、施以恒心、講究細心、報以愛心,解決糾紛,化解矛盾。在調解中分兩步來做工作,首先從法理上多做釋明工作,使雙方當事人對案件的勝負心中有數(shù);然后再從情理上多向當事人做曉以利弊的工作,讓其心理上有所觸動。積極尋找解決糾紛的突破口,有針對性的制訂調解方案。同時動員雙方的親朋好友及其代理人、村調解主任等社會力量來做當事人的工作,消弱雙方的對立情緒。通過刑庭法官在審理中所做的大量不懈努力,雙方當事人大都能平心靜氣的坐下來接受調解,達成協(xié)議。但刑庭法官認為僅僅只是達成協(xié)議,并不能真正保護被害人的權益,賠償?shù)轿弧㈦p方矛盾化解才算是真正的案結事了。因為達成協(xié)議并不代表權利的實現(xiàn),為防止將來產生執(zhí)行困難,產生新的矛盾,切實保護被害人的權益,豐縣法院刑庭要求凡是調解結案的案件,民事賠償除非有特殊情況一律要在刑事部分作出判決前到位。通過努力,今年一至四月份自訴和附帶民事案件的調解撤訴率達95%以上,賠償?shù)轿宦蕿?SPAN lang=EN-US>100%,有力地維護了被害人的合法權益,鈍化了社會矛盾,促進了社會和諧,真正做到案結事了,對息訴和息訪工作都產生了比較正面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