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白下法院民四庭多項措施規范庭審行為
作者:民四庭 發布時間:2008-04-15 瀏覽次數:905
本網南京訊:南京白下法院民四庭在“嚴肅庭審紀律,改進審判作風”專項教育整頓活動中,采取學習討論、與人民陪審員座談等形式,查擺了庭審紀律和審判作風方面存在的各種問題,制定了相應的整改措施:
一是嚴格執行著裝規定,穿制服做到配套、規范,穿便服做到莊重、整潔。
二是工作時間不得濃妝艷抹,不許佩帶與法官身份不相符的飾物,開庭時間不許戴耳環。
三是準時開庭;變更開庭時間應及時通知當事人并說明理由。
四是公平合理地分配訴訟各方當事人在庭審中的陳述及辯論時間。
五是不隨意打斷當事人、代理人的陳述。
六是庭審坐姿端正、杜絕各種不雅動作。
七是庭審中必須關閉通訊工具。
八是法庭調解或談話中不許吸煙。
九是庭審發問、歸納爭議焦點、庭審小結做到聲音宏亮,并使用法言法語和普通話。
十是不得用帶有傾向性的語言進行提問,不得與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加人辯論、爭吵。
十一是庭審結束應當告知當事人庭審筆錄的法律意義和效力。
十二是筆錄未經當事人閱覽,不得要求其簽字、捺印。
十三是庭審筆錄有遺漏或差錯的,經核實后應當場補正。
十四是庭審筆錄簽字完成前,審判員不得離開法庭。
十五是保持法庭衛生整潔。
為確保整改工作落到實處,我院民四庭還從“四嚴格”、“四規范”,即嚴格遵守庭審時間、嚴格遵守法庭紀律、嚴格遵循法庭程序、嚴格禁止粗暴對待當事人、儀表規范、行為規范、語言規范、記錄規范八個方面,制作了十七項內容的問卷調查函,利用兩個月時間,隨案向案件當事人發放調查問卷,及時征集意見和建議,主動接受監督,進一步推動“嚴肅庭審紀律,改進審判作風”活動的深入開展,以嶄新的姿態進入法院新大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