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平江法院審判人員赴市規劃局就規劃類行政、執行案件進行座談
作者:平行 發布時間:2008-04-14 瀏覽次數:909
會上,行政庭庭長湯偉平介紹了07年至今有關規劃類案件審理情況,并就一些數據與以往進行了對比。對在審理中涉及一些新情況、新問題與規劃部門進行了溝通。例如,行政處罰決定書中要求被處罰人自行無償恢復原樣(原地、原面積、原高度翻建),但對查明事實部分表述過于簡單,沒有把房屋原狀(如房屋的高度)體現出來,且申請執行時規劃部門也未提供圖紙,導致了執行難。另外就新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在適用中應當注意的問題及時提出了建議。朱建庚副院長提出建議,希望規劃部門在處罰前就提前介入,高度重視事前、事中的工作,盡可能使用行政的手段,最大限度的提高工作效率。同時表示法院也會加強工作上的配合、并予以支持,從而進一步樹立行政處罰的權威性、和嚴肅性。
規劃局領導對平江法院在工作上的配合表示感謝,同時表示通過這次座談發現工作中還存在諸多的不足之處。這次座談不僅起到了普法教育的目的,而且能使行政執法工作得到進一步完善和規范,為維持城市有序建設,依法搞好規劃奠定了良好法律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