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臺法院以幫教為切入點強化少年審判工作
作者:周建華 發布時間:2008-04-10 瀏覽次數:930
本網鹽城訊:近年來,東臺法院將加強對未成年犯作為發揮審判職能、服務和諧社會建設的一項重要舉措,深入貫徹“寓教于審,懲教結合”的方針,積極探索社會聯動、庭前談心、心理輔導、判后跟蹤等幫教措施,盡力挽救失足青少年。2005年以來,該院刑事審判庭連續3年被授予省級“優秀青少年維權崗”稱號。
庭前全面掌握情況。對未成年犯罪案件,開庭審理前,承辦法官注重了解失足少年的成長軌跡、人格特性、犯罪成因,然后因案施教,對癥下藥。在庭前了解過程中,該院充分利用社會資源,深入被告人所在社區、家庭、學校,調查其興趣愛好、學習、品行、性格特點、家庭情況、社會交往、成長經歷以及平時表現等情況,綜合分析其犯罪的成因,掌握第一手資料,增強幫教工作的針對性、實效性。
庭審突出教育引導。在庭審中,法官把重點放在法庭教育上,突出法庭教育的地位和作用。少年審判合議庭的法官們都將心理學作為一門平時常修、必修的課程,在幫教過程中用溫情打動心靈,用親情感動良知,用法律觸動靈魂,因勢利導,重塑未成年犯的價值觀、人生觀,激發其重新走上正確人生道路的信心和勇氣。在實體處理上,堅持以“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人性化量刑原則,對可輕可重的盡可能輕處,對可緩可不緩的盡可能判處緩刑,對只是一時失足,犯罪情節輕微的,盡可能判處免刑或單處罰金。2000年以來,該院共審結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47件593人,共對323人判外緩刑、免于刑罰處罰或單處罰金。
判后注重跟蹤幫教。青少年可塑性強,未成年被告人判刑后也潛藏著反復性。法官們沒有一判了之。對每個經過他們審理案件的未成年被告人,始終堅持判后跟蹤幫教。對判處非監禁刑的未成年犯,由少年審判合議庭加強與社區矯正機構的經常性溝通, 協助公安機關、基層組織、學校共同加強對被判處非監禁刑未成年人犯的教育、挽救工作。法官們細致掌握未成年犯接受矯正期間的思想動態,耐心進行面對面交流,啟發他們反思悔過,增強其改過自新的勇氣和熱情,幫助他們回歸社會、融入社會。
凝聚社會幫教合力。對在少管所服刑的未成年犯,法官們也沒有忘記。近幾年,該院每年都組織法官進行回訪幫教,邀請關工委、老干部局的同志前往省少管所,開展高墻內外的“親情三聯動”活動,與服刑少年進行零距離幫教,宣傳家鄉日新月異的發展形勢,帶去家鄉父老對他們早日回歸社會的期待,送去老干部們的諄諄教悔和熱忱關心,溫暖服刑少年的心,促使他們改過自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