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規定法官六類不規范司法行為將記入個人檔案
作者:曹川 發布時間:2008-03-14 瀏覽次數:908
本網徐州訊:為規范庭審和執行行為,樹立法院及法官的良好形象,端正司法禮儀,維護法庭尊嚴,新沂法院根據上級法院精神,按照《法官行為規范(試行)》要求,啟動庭審和執行作風專項檢查活動。
此次活動從3月上旬開始,歷時半年。重點檢查酒后參加庭審和執行,著裝不整參加庭審和執行,庭審中使用通訊工具,庭審中吸煙、遞煙、喝水、打瞌睡或隨意離開審判席,執行聽證時吸煙、遞煙、打瞌睡或隨意離開聽證會場,遲到、缺席或無故更改開庭、聽證時間,庭審和執行聽證中與當事人辯論、爭吵甚至謾罵或使用歧視性、傾向性語言等六類不規范司法行為。并成立由院長擔任組長的庭審督導組,采用不定期、不打招呼形式對參與庭審人員庭審情況進行抽查,并對抽查結果形成個人檔案,作為對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員年終考核的重要內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