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做好新時期人民法院行政裝備工作是踐行“公正與效率”世紀主題的客觀要求,是新時期我國社會主義法制建設和司法體制改革給法院行政裝備工作提出的客觀要求。為了全面提升司法行政管理水平,從而造就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優良、具有現代科學技術修養的行政裝備干部隊伍,南通中院黨組除加強對行政裝備干部廉潔自律教育的同時,努力培養他們成為頭腦更加清醒、視野更加開闊、知識更加全面的復合型管理人才,在實際工作中要求他們做到“三個轉變”:

一是由被動服務向主動服務轉變。工作不主動,就有可能被動。該院要求行政裝備干部要改變工作中被動應付的狀況,發揮主觀能動性,增強工作的預見性,既想領導之所想,又謀領導之未謀;既立足現實,善于解決眼前問題,又未雨綢繆,善于發現苗頭問題。努力做到自覺謀劃、超前思考、主動服務,盡最大可能,比領導想的更早一點、更細一點、更深一點。

二是由常規服務向創新服務轉變。行政裝備工作集中到一點就是“服務”,要堅決摒棄四平八穩,不思進取,不求有功,但求無過的思想,增強創新意識,變習慣性思維、經驗性思維為創新性思維、超前性思維。敢于突破常規和經驗的束縛,善于增強工作的主動性和預見性。由只滿足于辦好具體事務,向善于抓大事、謀全局、當高參轉變;由只注意做好當前工作,向善于從實際出發,搞好超前服務轉變;由疲于被動地完成領導交辦的任務,向自覺開動腦筋,主動提供服務,創造性開展工作轉變。

三是由低層次服務向高層次服務轉變。要用思想的高站位,帶動服務的高層次。既要登高望遠,用政治的、全局的、戰略的眼光觀察認識問題,又要換位思考,站在領導的角度分析研究問題,真正成為領導的“外腦”。盡可能做到“雪中送炭”,不做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