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淮安訊:“沒想到漣水法院法官工作效率這么高,昨天立案,今天就調解結案。有法院給我們撐腰,今后我們在這里打工就不怕老板不給錢了”22日下午,胡龍等8位農民工在漣水法院拿到調解書和老板拖欠的部分勞動報酬時,既感到驚訝,又感激不已。

一年前,原告胡龍等8名農民工受雇于被告張同,在漣水縣漣城鎮從事建筑裝潢業務,至2008年春節前,被告張同共拖欠8名被告勞動報酬近6萬余元,原告先后多次向被告索要工資,被告張同均以資金周轉困難等理由一拖再拖,萬般無奈之下,胡龍等8位原告于2008221日下午向漣水法院立案庭遞交起訴狀將被告張同告上法庭。漣水法院經審查后當即立案,并及時將事件移送該院民一庭審理。民一庭接案后,立即指定專人集中審理,經原告申請,該院當天即對被告張同的部分到期債權予以查封,并向其送達了應訴手續。經過承辦法官耐心細致地做被告思想工作,被告張同在得知被查封后,主動接受法院調解,并于第二天既2228名原告達成一致調解協議,并及時兌現了首期給付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