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2007年東臺法院共受理各類民事案件2968件(含舊存86件),審結2900件。審理過程中,堅定不移地貫徹“能調則調、當判則判、判調結合、案結事了”的基本要求,認真研究總結調解藝術,培植調解能手,加大調解力度,案件調撤率達62.9%,即有六成以當事人握手言和。

創新調解工作思路。出臺《訴前調解工作意見》,成立“為民立案調解工作室”,對訴訟標的額較小、法律關系明確、適宜調解的案件,進行快調快結,從而節省訴訟資源,提高審判效率,有效化解矛盾。立案調解工作從123開始啟動,至目前已調解各類案件80 余件,涉案標的額1100萬元。

在刑事審判中積極引入“和諧司法”理念,對刑事自訴案件以及附帶民事訴訟案件著力在化解矛盾、維護穩定上狠下功夫,提升調解能力,把握調解時機、改進調解方法,取得良好成效。2007年,我院刑事附帶民事、刑事自訴調撤率均達到100%。

努力探索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參與社會矛盾大調解機制的構建,設立人民調解調解窗口,促進“訴調對接”工作,依法支持人民調解、行政調解,邀請婦聯、工會等組織以及社區工作人員作為特邀調解員參與調解,盡可能促成案件雙方握手言和,促進家庭和諧、鄰里和諧、社會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