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飛來橫禍,老漢意外喪命

某個傍晚,貫穿東臺市某鎮境內的一條公路上,錢老漢騎著自行車在路中央行駛著。一輛摩托車由西向東疾駛而來,越來越近,只聽“嘎”的一聲,摩托車剎住了,但錢老漢卻應聲倒下。由于被摩托車刮擦摔倒,錢老漢全身多處嚴重受傷,陷入深度昏迷,隨即被送到市人民醫院搶救。不久,錢家人聞訊匆匆趕往醫院,在手術室外焦急地等待著。手術室門上方的燈終于滅了,然而縱使華佗再世也無回天之力,錢家人等來的是醫院出具的一份死亡通知書。

后院起火,家人爭奪財產

對錢老漢的撒手離去,家人異常悲痛,但人死不能復生,最后能做的也只有盡力將喪事辦好,讓逝者能一路走好。

隨即,東臺市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大隊作出認定:摩托車駕駛者負該事故的主要責任,錢老漢負次要責任。另外,肇事摩托車曾辦理第三者責任險,保險限額為5萬元,且交通事故在保險期限內。由此,經法院調解,錢老漢的家人獲得99500元賠償款,且全部到位。

錢老漢生前省吃儉用,與妻子多年積攢下的全部財產也就是六間瓦房和存在信用合作社的25850元儲蓄。令錢老漢萬萬沒有想到的是在他走后沒多久,家人就為財產以及車禍賠償款起了爭執,最后竟鬧上了法庭。

對簿公堂,母子成為冤家

都說女兒和媽媽最貼心了,這不,這起分家析產案件的原告就是錢老太和兩個女兒錢蘭、錢芳。被告,自然就是錢老太的兒子錢偉了。由于該案在當地引起老百姓的廣泛關注,具有較好的普法作用,受理案件的安豐法庭為達到“審理一件,理順一片”的社會效果,決定進行巡回審理,并邀請鎮民調主任、綜治干事以及17個村的人民調解員現場旁聽庭審,觀摩調解過程。庭審當天,40多名村民也聞訊趕來旁聽。

庭審中,原告錢老太聲淚俱下:“這不孝子將我的存款和我老伴生前的存單據為己有,我讓他把錢還給我,他一口回絕,還把我趕出了家門……”錢老太要求依法分割房屋及存款,合計價值為32850元。被告錢偉在法庭上針鋒相對:“我已把姐姐、妹妹為搶救父親花去的數千元費用全部結清,并承擔起料理喪事的責任。存單是原告整理遺物時交給我的,我從未有侵占之心。姐姐、妹妹已經出嫁,我認為她們不具備原告資格。”被告同時也表達了調和的意愿:“原告是我的母親,我若真將她趕出家門,難道就不怕我的兒女長大后也把我趕出家門嗎?請求法庭能夠做原告的工作,使我們一家人和睦地生活。”

法官調解,重現親情融融

本案原、被告之間的矛盾由家庭瑣事引起,雙方并沒有很深的積怨,因此調解是最有效也是最適宜的解決途徑。法官在查明案情的基礎上,為了平衡雙方利益,化解家庭矛盾,全力以赴地展開了調解。雖說沒有大的矛盾,但老太太顯得異常氣憤,一時半會兒不肯松口,擺出一付要與兒子將官司進行到底的架勢。為了縮小差距,盡快擬訂一個雙方皆能接受的方案,法官們顧不上口干舌燥,從剖析原告的心理入手,用親情感化,苦口婆心、語重心長地加以疏導,“曉之以理,動之以情”的基本功在調解過程中被發揮得淋漓盡致,恰到好處。最終,錢老太終于被法官們的執著感動,被兒子的真誠打動,雙方達成了一致意見,當庭簽下調解協議,錢蘭、錢芳也表示放棄訴訟權利。法官們在全力以赴進行調解的同時,還不忘時不時地為一旁的人民調解員作評析和示范。

案子結了,卻給在場的每個人上了深刻的一課。在大力倡導建設和諧社會的今天,我國每天都還會有數以千計的家庭因瑣事發生糾紛。和諧社會的建設必須落到實處,著眼于細處,而不是喊上一、兩句口號那么簡單。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我們任重而道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