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海法院構建和諧審判措施實、效果好
作者:胡明 發布時間:2008-01-07 瀏覽次數:929
本網鹽城訊:一是民事審判工作中,注重向當事人析法辨理,加強調解力度,力促當事人達成和解,促進矛盾的和諧解決。在去年所結的3800余件民事案件中,調撤結案率為71.32%,上訴率僅4.13%,這兩項指標值均列鹽城全市第一。二是刑事審判工作中,在依法打擊犯罪、懲治罪犯的同時,重點突出對受害人合法權益的保護和對被告人人權的保障。07年全年共為受害人爭取到附帶民事賠償金額340萬元,追回經濟損失600余萬元。在少年犯罪審判工作中,優化“以庭審教育為中心,對未成年被告人推行多角度、多層次,全方面教育”圓桌審判方式,在庭前、庭審、庭后三階段對被告人及其家長進行法制教育,跟蹤幫教。三是行政審判工作中,更加側重于保障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行政一審撤訴率達50%。四是執行工作中,對弱勢群體實行優先執行,努力在最短時間內爭取最佳執行效果。全年共執結案件906件,執結率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