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開發區法院完善三項措施完善司法統計工作
作者:陳婷 發布時間:2008-01-04 瀏覽次數:955
本網南通訊:司法統計是人民法院以量化信息的形式對法院工作的收集和整理,反映了社會生活運行過程中所產生的各種矛盾的數量表現、數量關系和數量界限,是量化的社會客觀現象的集合。真實、準確地做好司法統計工作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南通開發區法院不斷完善三項措施,完善司法統計的使用和報送工作,有力地推動了審判工作的科學化和現代化。
樹立科學管理方針 建立和完善科學的案件審理流程管理制度,充分認識做好司法統計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利于保證案件審理的公正公平。全院干警必須樹立和強化科學管理意識,根據各類案件在審理流程中的不同環節對立案、送達、開庭、結案等不同審理階段進行跟蹤管理,及時掌握案件的審判進程,做到客觀、及時、高效填報司法統計報表。
強化部門責任意識 收集司法統計報表數據時必須以各類案件信息表為基礎。月末,各業務庭必須嚴格按照最高院制發的司法統計樣式和指標標準對本部門的工作進行統計,做到司法統計報表數據、統計臺帳數據與信息表內容、案件審理情況相統一,避免出現為單純反映本庭的工作量將本該統計在其他報表上的指標統計在報表的其他項目中。審判管理部門對各業務庭報送的司法統計報表進行認真核查匯總,對有差錯的數據及時更正,充分發揮案件查詢、檢索功能,實現對案件的管理,最后按照規定的時間及時上報統計報表。
提高數字化處理能力 司法統計要求統計設計標準化,操作簡單化,軟件通用化。我院強調司法統計的資料性和數據性,不僅記錄審判工作各種行數據,而且收錄反映工作發展變化的基本資料和基本事實,使司法統計報表陣陣成為通過反映法院工作整體建設資料事實的基本單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