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京訊:面對執行任務越來越重,執行壓力越來越大的嚴峻形勢,下關法院切實加強對執行工作的領導,通過對執行工作的調查研究、剖析和科學縝密的論證,將人性化管理作為執行工作的突破口,將營造良好和諧的執行氛圍與發揮人的潛能緊密結合,不僅完成了執行工作的硬指標,也摸索出一套以人為本、文明執行的成功做法。

一是在執行隊伍中樹立文明執行的觀念,明確人性化執行的發展方向。執行程序是法院案件流程最后一個環節,當事人的利益沖突往往達到最大值。以往的執行方式過于突出法律的強制力,造成一提執行工作要加大力度,就產生了“多劃幾個賬,多抓幾個人,多扣幾輛車,多封幾座房” 的機械性印象。下關法院通過積極倡導人性化執行理念,強化在執行過程中的雙贏意識,努力實現執行的法律效果、經濟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執行過程中,要求規范用語,文明禮貌,耐心細致做好當事人的思想工作,將心比心,換位思考,緩和矛盾,因勢利導。讓大家認識到,只有尊重被執行人的人格尊嚴,增強自覺履行的主觀愿望,樹立履行法定義務光榮的良好意識,才能從根本上防止和避免暴力抗法事件的發生,讓案件在執行這個最后環節畫上一個圓滿的句號。也只有這樣,執行工作才能獲得社會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樹立法院文明執法、嚴肅執法的良好形象。

二是強化“案結事了”的辦案目標。要求執行法官深入了解每起案件的始末由來,掌握當事人的真實思想狀況,通過辦案增進當事人之間的互相理解,化解矛盾,做到案結事了。避免在傳統節日團圓、婚喪嫁娶、祝壽慶典等場合采取強制措施。在依法對被執行人住所進行搜查時,做到“三個盡量”:盡量不讓被執行人的未成年子女在場,以免對孩子心理造成負面影響;盡量不讓被執行人患病的父母在場,以免加重老人病情;盡量不讓無關的人員圍觀,以保護被執行人的隱私。

三是對當事人注重釋明相關權利義務。推行執行風險告知制度,當事人申請立案時,告知當事人申請執行后可能面臨的執行風險,如何向法院舉證及不能舉證的法律后果,如何申請恢復執行等相關內容。同時,從法理的角度對執行風險進行闡述,利于當事人樹立風險意識,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

下關法院的人性化執行,嚴謹管理,為執行工作邁上新臺階提供了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