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豐法院陽光工程使執行更透明
作者:董正遠 發布時間:2007-11-08 瀏覽次數:700
本網鹽城訊:大豐法院為增強執行透明度,便于社會和群眾監督,在執行工作中開展“陽光工程”,收到良好效果,今年1?10月的執結率比往年同期提高10%。
堅持告知執行風險制,以《執行風險告知書》的形式,將可能出現的執行風險在立案時即告知當事人。對當事人提出的異議和執行中的重大事項一律進行公開聽證。從立案、送達,采取強制措施到執行終結,該院隨時向當事人告知相關情況,確保了當事人的知情權。對查封、扣押財產堅持公開,避免了“暗箱操作”和處置的隨意性。將舉報電話向社會公開,鼓勵群眾積極舉報被執行人的下落和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舉報執行人員消極執行、違法執行和其他違紀行為,使執行活動更加透亮,也促進了執行工作的有效開展,也贏得了廣大群眾的好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