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與司法、民政、殘聯共建司法救助聯動機制
作者:新沂市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07-10-25 瀏覽次數:1074
本網徐州訊:新沂法院與司法、民政、殘聯等多部門聯動,進一步加大對困難群眾的司法救助力度。
對已經接受法律援助的當事人申請司法救助的,該院不再審查其是否符合經濟困難的情況,直接給予司法救助,對相關訴訟費用依法進行緩、減、免交;對已經獲得司法救助的當事人申請法律援助的,司法局直接給予法律援助;對先行獲得司法救助的當事人,該院向其發送申請法律援助提示書,提示其可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司法局對先獲得法律援助的當事人,發送救助提示書,提示其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司法救助;法院、司法局對城鎮“三無”、農村“五保”對象、城鄉低保人員以及經濟困難的殘疾人申請司法救助或法律援助的,僅需審查當事人有無民政局、殘聯頒發的“五保證”、“低保證”、“殘疾證”等證件,無需審查其他材料,并規定要當場給予審批;民政局、殘聯對城鎮“三無”人員、農村“五保對象”、城鄉低保人員等困難當事人,可向法院、司法局提出給予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的書面建議,法院、司法局一般應予許可;同時,還對擴大司法救助范圍、強化信訪基金作用等方面作了統一規范?! ?/FO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