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淮安訊:洪澤法院為全面落實最高人民法院加強調解工作、積極構建和諧社會的有關精神,扎實開展調解工作,努力營造大調解格局,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一是黨組重視,構造調解格局。長期以來,該院黨組對訴訟調解工作思想重視,措施有力,方法靈活。在全院積極引導、鼓勵訴訟調解工作,把調解工作與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維護社會穩定大局結合起來,率先垂范,嚴格要求,訴訟調解工作在全院迅速開展。

二是分級管理,建立獎懲機制。該院實行一把手親自抓、分管領導直接抓、業務庭庭長具體抓的管理模式,將訴訟調解工作細化到人、落實到案,采取周安排、月考核、季評比的激勵機制,扎實開展訴訟調解工作。

三是加強聯合,開展訴調對接。20068月,該院成立了訴調對接工作領導小組,在全院扎扎實實地開展訴調對接工作。20076月,為充分發揮社會團體和部門綜合運用調解手段化解矛盾糾紛的獨特作用,與洪澤縣總工會、婦聯、公安局、司法局聯合下發了《關于在審判、執行工作中做好訴調對接工作的若干意見》,全面加強、規范全縣訴調對接工作。

由于全院上下齊心協力、真抓實干,訴訟調解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績,民事案件調解撤訴率逐步上升。僅民一庭,2006年共受理案件684件,結案644件,調解撤訴案件達390件,調解撤訴率達60.44%2007年以來,共受理民事案件749件,結案675件,其中調解撤訴結案476件,調解撤訴率達7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