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新沂法院在審判工作中,堅持把構建和諧社會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充分發揮基層法庭的前沿陣地作用,深入農家開展審判工作,切實為新農村建設提供優質的法律服務,收到了較好的社會效果。

針對轄區多為偏僻的農村,地域廣,人口多,當事人到庭訴訟難的具體情況,該院的四個基層法庭在轄區各個鄉鎮設立了10個司法便民聯系點,公開聯系電話,并加大巡回辦案力度,經常性地深入村組辦案和開展法律咨詢,把庭開在田間地頭,把糾紛解決在群眾身邊,通過辦案人員的辛勤工作,減輕當事人的訴累。今年以來,四個基層法庭所辦理案件中,85%的案件巡回審理,60%的案件在田間地頭、村委會、村民院壩開庭,75%的案件在村民家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