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棲霞區邁皋橋人民法庭負責受理邁皋橋街道、燕子磯街道、八卦洲街道三地的民商事案件。年審理案件在800900件左右。2006年,法庭認真貫徹十六屆六中全會精神,以構筑"和諧社會"為工作中心,積極開展訴調對接,并以巡回審判點為平臺,以完善的民調網絡組織,成熟的人民陪審員制度作為切入點,明確了構建一個模式,確保一個重點,完成四個對接,實現兩項任務,建立兩個通道,實踐為民宗旨的緊密型大民調格局。具體作法:

1、構建三級多點的便民網絡模式,確保審判資源為有司法需求的群眾服務。以邁皋橋法庭為便民一級平臺,充分完善假日法庭、預約開庭、遠程立案、訴訟綠色通道、巡回審判五項制度,為確有需要的群眾和地區開展司法便民活動。以巡回審判點為二級平臺,以人民陪審員這一民選法官為主體,結合街道民調委員,開展區域內的司法便民活動,并負責下級平臺、本地區內司法便民、利民、親民舉措與法庭之間的溝通、交流。以基層民調組織為三級平臺,在基層民調組織中優選民調委員,作為法庭便民聯絡員,將基層民調組織設為便民點,,法庭對便民聯絡員從訴狀書寫、起訴材料審查、司法救助對象及條件,申請救助的材料審查、法庭的便民制度等進行培訓,由便民聯絡員代表法庭直接對所屬區域內群眾提供法律服務活動,對便民點無法解決的法律事宜,可移交上級便民平臺處理,也可直接與法庭聯系處理。三級多點的便民網模式,充分調動了社會資源,增強了法庭與民調組織、人民陪審員的互動性,節省了有限的審判資源,也使法庭從封閉坐堂、守點問案的被動便民模式轉化為主動延伸便民模式,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2、以四個對接構建緊密型大民調格局,實現司法為社會和諧服務、司法為社會穩定服務的任務。在構建便民網絡模式的同時,邁皋橋法庭積極聯系,將過去各自為戰式的松散型大民調格局進行整合,形成四個對接,一是人民陪審員制度與人民調解制度對接,根據人民陪審員的分布狀況,進行地區劃分,形成人民陪審員與人民調解員的有效組合,開展地區內的調解、咨詢、信訪息訴等工作。二是將行政調解與人民調解對接,法庭針對近年來人身侵權案件、相鄰糾紛等治安案件較多的情況,與當地派出所聯系,建議派出所在進行行政調解時邀請人民調解員參加,或者委托人民調解組織進行調解,形成行政調解與人民調解的聯動機制。三是將訴訟調解與人民調解對接,自六月份以來,法庭即開展了建議申請人民調解制度,試行訴訟案件委托調解制度。兩項制度施行以來,法庭已發出建議調解函10份,六起案件被民調組織調解解決,訴訟案件委托調解一件,經民調組織調解后當事人申請撤訴。四是重大矛盾排查與防控措施對接,即法庭與派出所、街道綜治部門,矛盾調處中心實行信息交流制度,街道排查的重大矛盾、派出所調解的重大治安案件有訴訟可能的、法庭審理的矛盾有可能激化的民事案件,均以月報形式互相通報,從而做到預防在先、控制有力,鈍化矛盾工作有人的整體態勢。

3、打造兩個巡回通道,形成無障礙的為民服務快速反應機制。邁皋橋法庭在便民服務網絡化、整合大民調格局的基礎上,充分發揮馬錫武式巡回審判的特點,打造兩個巡回通道:以選派民調指導員的形式,打造法官對民調組織巡回指導的通道。通過這一通道,法官主動收集基層民調組織、便民點掌握到的群眾對法庭便民服務各種意見。建立法庭巡回審理通道,即法庭將巡回審理的時間、地點通知到便民點,由便民聯絡員向地區群眾告知,法庭在巡回審判的同時,現場處理一些群眾的法律服務要求。兩個通道的建立,就如同在便民網、大民調格局中修建了兩條環形高速公路,使得法庭的巡回審理制度有重點,有目的,也使群眾對法庭的便民要求能夠得到快速處理,使法庭的便民服務呈現快速性、針對性、明確性和親民性。堅持扭住審判執行中心工作不放松,充分發揮司法審判的保護、規范、調節、引導等職能作用,全力促進司法公正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