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法院進一步規范空白執行法律文書管理
作者:周修俊 發布時間:2007-02-05 瀏覽次數:1814
本網南通訊:為了進一步規范空白執行法律文書的管理,防范和避免因不當使用或管理空白執行法律文書所引發的執行事故,從細微處為打造最具公信力法院奠定基礎。新年伊始,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就從五個方面著手,再次強化對空白執行法律文書的管理工作。
一、組織學習,進一步強化對空白執行文書管理工作的認識
為扭轉執行干警對空白法律文書的管理仍不夠重視的現象,該院近日組織全體執行干警再次認真學習了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出臺的《南通市法院印章及填寫式法律文書等使用和管理的暫行規定》及其他規范性文件。通過學習,執行干警對空白執行法律文書的性質和強化對空白執行法律文書管理的必要性有了進一步的認識,紛紛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將該項工作作為規范司法行為,打造最具公信力法院的有力舉措來抓。
二、回收疏理,進一步摸清已有空白執行法律文書的底數
過去每位執行人員手中均存有數量較多的空白執行法律文書,由于沒有規范管理,無法及時準確地掌握每位執行人員手中到底存有多少空白法律文書,極易造成空白執行法律文書流失或不當使用,并引發執行事故的發生。為改變這種狀況,該院要求執行局內勤回收執行人員在手的所有空白執行法律文書,并連同執行局原有的空白執行法律文書一并進行疏理,以便摸清現有空白法律文書的底數。
三、分類編號,進一步規范空白執行法律文書的集中管理
為規范對空白執行法律文書的管理,該院將現有的空白法律文書分為四大類,即裁定類、決定、命令類、通知、函、公告類以及綜合類等等。再根據具體內容,將每大類的空白執行法律文書進行細化,分為若干小類。同時,再以小類為基準進行編號,登記造冊。
四、發放備案,進一步掌控空白執行法律文書的使用去向
為便于掌控空白法律文書的發放和使用情況,該院規定執行人員在領取空白法律文書時,應在內勤處對所領取的空白法律文書按編號進行登記。執行人員對所領取的空白法律文書使用負有責任,在使用后應及時將使用情況回饋給內勤。對作廢的空白法律文書,統一交由內勤集中銷毀,并記錄在冊。
五、專人負責,進一步明確空白法律文書管理工作的責任
為改變以往雖有人負責,但責任不明確的狀況,該院再次明確執行局內勤專職負責空白法律文書的管理工作。其職責是負責對空白法律文書進行分類、編號、保管、發放、登記、銷毀等。該內勤為空白執行法律文書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在上述環節上出了問題應承擔相應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