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清理超審限案件有實招
作者:張統全 發布時間:2007-12-28 瀏覽次數:1038
本網徐州訊:為杜絕案件超期審理,日前,新沂法院通過摸清底子對癥下藥,明確目標,健全機制,強化監督等措施,對超審限案件進行了集中清理。
在清理過程中,該院制定了《超期案件登記表》。凡是手上有案件的審判人員和執行人員都要如實清理填報,逐件登記,然后逐級上報。然后限期讓各業務庭報送全年審結案件卷宗,由審管辦對是否超審限等進行評查,并將評查結果附于卷內。對清理出來的案件,要求各業務庭要具體分析超審限的原因,有針對性地解決問題,對超審限的案件,責令有關庭室和責任人限期判決,對重大、疑難、有特殊情況的案件,組織專門力量辦理,及時辦結。
這次 “清超”登記后,由審判委員會對卷宗評查辦公室評查的案件進行抽查,發現有瞞案不報的以及對超期案件未評查出的,評查人員與超期案件承辦人承擔同等責任; 對未嚴格按照有關時限規定進行送達、排期開庭、合議、宣判程序辦理,造成在法定審限內未審結案件的承辦人,按照《案件超期責任追究辦法》予以嚴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