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寧法院充分發揮調解調處勞動爭議的作用
作者:馬娟 發布時間:2007-07-03 瀏覽次數:1397
本網徐州訊:隨著訴訟收費門檻的降低,法院受理的勞動爭議案件越來越多,審理難度也越來越大,如何妥善處理此類案件,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對于切實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
根據勞動爭議案件呈現的主要特點:即訴訟主體呈現出多元化,由過去主要是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與職工之間的糾紛,擴展為當事人一方不僅有國有企業、集體企業,還有私營企業、股份制企業和大量的個體經濟組織;由過去身份性爭議逐漸向經濟性爭議轉變,如經濟補償、賠償類爭議、保險福利類爭議、勞動報酬類爭議等3類案件;勞動報酬類爭議案件中,勞動者與同一用人單位反復訴訟的情況也有所增加,江蘇省睢寧縣人民法院充分發揮調解在解決勞動爭議中的作用,多渠道、多部門協同配合,共同參與構建多元化、多層次的調解機制;并充分發揮工會維護和代表勞動者合法權益的職能,邀請工會代表參加案件調解;加強與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的溝通與協調,把勞動爭議調解關口前移,更公正、合理和有效地解決勞動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