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近日江蘇省江陰法院華士法庭采取邊控措施,成功執結了一起“死案”。

這是一起申請人為江陰的A公司申請上海B公司的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執行案,法院立案執行后查明,被執行人B公司負債累累,企業已關閉,無任何資產可供執行,法定代表人拒不到庭且下落不明,執行案件頓時限入困境,在窮盡各種措施后,法院依法向申請人發出了中止執行裁定書,中止執行期間,執行法官不放棄該案的執行調查,后查明被執行人法定代表人李某系韓國人,正欲攜款回國,逃之夭夭,執行法官隨即向上級中院、省高院請示,由省高院致函省公安廳,將李某名單向全國各口岸通報備案,依法控制其出境。

李某了解到自已被法院限制出境后,懾于法律的威嚴,主動到法院要求與申請人協商,達成了執行和解協議,從而使一樁“死案”圓滿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