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陰法院快速保全、快速調解一起標的700余萬元買賣合同糾紛
作者:澄研 金峰 發布時間:2009-07-30 瀏覽次數:1106
本網無錫訊:近日,隨著被告工程公司委托代理人在調解協議上鄭重地簽上了自己的名字后,江陰法院審理的一起訴訟標的額700余萬元案件得到了及時調解,原被告雙方握手言和。
今年4月,該院受理了原告江陰某鋼鐵貿易公司訴被告湖南某工程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案件訴訟標的706萬元,保全標的750萬元。該案原告公司是福建籍股東在江陰市青陽鋼材市場投資設立的鋼材貿易企業。2007年6月,貿易公司與被告工程公司簽訂鋼材買賣合同1份,所售鋼材用于工程公司司下屬項目部在常州的在建工程。至2008年8月,工程公司累計結欠貿易公司貨款572萬余元。9月份爆發金融危機以來,貿易公司資金周轉遇到較大困難,在多次催討未果后,向江陰法院提起訴訟,同時提出訴訟保全申請。受理案件后,該院立即安排人員趕赴被告公司經營地湖南長沙,在公司經營場所附近的10多家銀行采取拉網式查詢,并凍結存款120余萬元。由于凍結存款尚不能償還債務,根據原告提供的線索,承辦人員又迅即趕赴上海,依法
停止支付工程公司對某大型國企上海分公司享有的到期債權700萬元。
被告公司獲知賬戶和到期債權被法院凍結后,在開庭前主動提出與原告公司協商,愿意分期還款。經過法院主持調解,雙方達成還款協議,被告工程公司確認應支付原告貿易公司貨款572.98萬元及逾期付款利息,除凍結存款即時支付外,余款在兩個月之內分期付清。為督促被告公司按時付款,到期債權仍然予以凍結。至此,該起訴訟標的700余萬元的案件歷時一個月時間順利結案。
據統計,自去年9月金融危機爆發以來,江陰法院已審結40余起標的在500萬元以上的商事糾紛,最大標的近3000萬元。在審理、執行中通過靈活采取保全措施、實行“放水養魚”、加強訴訟調解等途徑,盡力促成當事人實現“案結雙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