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竊得一張存單,父親竟幫助兒子從銀行取出存款,并向警察謊稱是自己所竊,54日,這個糊涂的父親被通州法院以包庇罪判處拘役三個月,緩刑六個月。

 

2011826日晨,被告人許某之子在親戚家中竊得一張人民幣7000元存單及身份證。當日7時許,兒子將存單及身份證交給父親,謊稱該存單內款項系其與他人做生意之款項,自己因負案被通緝,讓父親代其將錢取出。當天,被告人許某到中國郵政儲蓄銀行通州區十總鎮支行取款,為取款方便,許某謊稱系失主的父親,急需用錢買車,將即將到期的存單提前支取,后將取出的7000元存入兒子的銀行卡中。次日,失主為存單失竊一事向被告人許某詢問,許某得知存單系兒子所盜。后許某在公安調查時,為避免兒子受到刑事追究,向公安機關作偽證稱存單為自己所盜,并多次作假證明包庇其子。